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综合工业区技术主管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综合工业区技术主管是综合工业区技术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综合工业区各类技术工作。
第三条综合工业区技术主管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提升技术主管业务水平,完善技术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技术主管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
1、熟悉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大型设备、运输设备技术特征参数,大型设备运行及运输质量技术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各类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排检修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贯彻实施。
3、负责组织根据对标建立健全大型设备“一台一档”(纸质和电子版)资料及各类图纸资料。
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并按计划完成。
5、监督完善规范大型设备各类检查、检修、试验记录。
6、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大型固定设备、辅助运输设备、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及关键部位探伤检验,按期对压力容器及安全阀进行检测检验,不得延期、断档并将检测检验报告存档。
8、贯彻学习国家、省市、集团公司和矿上各类文件、规定、以及安全会议精神。
第四条综合工业区技术主管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综合工业区技术主管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综合工业区技术主管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