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综合工业区团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综合工业区团书记是全区团委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区团支建设。
第三条综合工业区团书记切实履行好4项安全工作职责。
1、 在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的基础知识。
2、认真传达矿团委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并在各队组宣传。积极组织队青工和志愿者参加或者配合矿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3、根据上级团委、区队工作要点,制定支部班子,做好团员发展、推优、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建立团员档案等日常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团的各项文件资料,并协助完成党务口的各项工作。
4、认真安排每班的青监岗员上岗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第四条综合工业区团支书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综合工业区团支书》。
第五条《综合工业区团支书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