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销站生产副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运销站生产副站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运销站生产副站长协助站长全面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运销站生产副站长切实履行好11项安全工作职责。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控制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行本站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措施。
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六、坚持每班班前有针对性的讲安全和“岗位应知应会”学习、考试。
七、组织参加日常性的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中的各种疑难问题,保证储、装、运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八、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坚持每天班前、班后的安全讲话,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干标准活、上标准岗,坚持狠抓“三违”。
九、努力提高储装运工作效率,控制材料配件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十、严格劳动组织纪律,完成矿下达的储装运任务。
十一、要求员工执行4E6S岗位标准。
第四条运销站生产副站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运销站生产副站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运销站生产副站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