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准备区书记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准备区书记负责全区的党务工作、支部建设,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安排,及协助区长搞好本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三条准备区书记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区安全到岗实施及逐级考核制度。
二、组织制定本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及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三、组织开展本区“安全到岗”工作。每月按照《安全到岗检查评分表》对本区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负责组织与监督本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建立与实施。
五、主要负责组织全区的党务工作、支部建设,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安排。
六、组织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传达安全文件,组织教育培训员工认真执行三大规程。
七、抓好全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经常组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为全区员工提供正确的精神动力。
八、抓好本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九、做好本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员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十、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管理,督促及时排查、整改安全生产质量问题。
十一、组织全区员工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搞好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每位员工做到不自伤、不被伤、不伤人。
十二、参与事故抢救,追查事故原因,做到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第四条准备区书记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准备区书记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准备区书记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