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准备区团支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准备区团支书负责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搞好本单位团的工作。
第三条准备区团支书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定本区安全到岗实施及逐级考核制度。
二、参与制定本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及安全到岗责任清单。
三、参与开展本区“安全到岗”工作。每月按照《安全到岗检查评分表》对本区安全到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参与本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建立与实施。
五、参与本区针对作业区域内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并协商处理。
六、参与本区对作业地点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发现作业区域内质量标准不合格的,及时处理。
七、在区党政的领导下,协助党政,负责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党的助手。
八、熟悉团干的基础知识和本职业务,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搞好本单位团的工作。
九、抓好各队青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青工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十、听取团员的汇报工作,及时给团青交任务,努力做好传、帮、带工作。
十一、认真开展青监岗的上岗活动,为员工安全和经济效益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认真搞好团的建设,按时收缴团费,吸收新团员。
第四条准备区团支书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准备区团支书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准备区团支书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