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及时、定期、准确地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矿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工区区长必须全部参加。
三、每月10号、20号和30号为矿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日,上午组织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下午16:00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认真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严格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和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结合上级有关通知、通报等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不定期的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抓好落实。
六、建立月度、季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每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落实;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针对季度气候特点、井下生产现场动态情况,制定季度工作目标和措施,分解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