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隐患档案由信息办统一管理,并在安监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信息办要设立责任心较强,有一定信息管理经验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台帐,按隐患分类和“五落实”制度详实记录。
四、档案记录要准确、工整、清晰,对当日载入档案的隐患,除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知外,要一式三份(一份送矿调度室、一份报送安监处长、一份存档),注明隐患处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建立技术档案管理机制,信息办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管理,对于在用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以及规程措施的学习签字必须分类按时间整理好,以备查阅和安监员学习用。
六、在用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等必须妥善保存好,不得丢失,如有借阅,必须办理手续,如有丢失将追究该信息员的责任。工程结束后,将该工程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等统一交安监处存档。
七、安监处长要对安全隐患档案的记录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未按“五落实”制度执行的,严肃处理。
八、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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