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业务的内容包括:教师的工作量统计、教学质量测评、教学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现场考察、进修等情况。
二、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师本人在每学期结束时填写,档案员将教师自填的一份抄录在安培中心保存的另一份上,两份内容一致。
三、凡是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由档案员归档,不得汇漏档案中的任何内容。
四、查阅、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需经主任批准。
五、教师调离安培中心时,其本人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安培中心存的一份不能抽走。
六、教师业务档案为永久性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霉、蛀、烂、填写时应用毛笔或钢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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