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要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三、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四、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校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做好迎检工作。
五、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八、特种设备检修时,应按要求做好特种设备的泄压、与系统隔绝工作。
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十一、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二、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