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接受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得不到教育不放过,必须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
二、分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事故分析记录。
三、事故发生后,要迅速按规定进行汇报,对隐瞒事故、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包庇他人者,视情节严肃处理。
四、一般机电事故分析要有机电科主持分析,安监部门参加;对重大及以上事故,由矿长或分管矿长主持分析,必要时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五、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机电事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由矿井值班领导组织调度、安全、机电及有关人员现场组织分析处理。
上一篇:机电安全活动制度(2021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