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矿长领导下主持全矿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学习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负责技术改造工程内、外部合同的审核工作;审核全矿基建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负责全矿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的审核及落实工作;做到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并监督落实。
第四条负责全矿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技术措施的编制、审定和落实,并积极参加技改工程的开工、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负责定期召开矿技改工程基建例会,分析技改工程安全生产形式、工程进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办法。
第六条负责掌控全年的工资基金计划,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杠杆作用。
第七条加强员工职业卫生(健康)危害的预控管理,负责审定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
第八条负责审定矿年度劳动力需求计划,结合年度矿生产任务,监督落实劳动力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