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通风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传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组织全科干部、员工积极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安全指标。
第四条抓好各级干部和工人的管理,严格落实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检查、监督、落实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组织和参与“一通三防”工作的重大技术措施、方案的制定、审核和实施。
第七条负责召开每日班前会,对当日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第八条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科务会议、安全办公会议、通风专业会议和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下月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第九条负责劳资、材料的各种计划、报表审核及工资、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组织、参与井下紧急情况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