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纪检监察审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矿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主持纪检监察审计科全面工作,负责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并对纪委书记负责。
第二条认真贯彻落实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矿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条结合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对涉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员工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第四条具体安排和组织协调安全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对中层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加班情况及矿领导安排的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岗位职责的履行。
第五条协助纪委书记做好纪检信访和安全仲裁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参与“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为实现我矿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第六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