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掘进队耙斗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到工作时精力集中,持证上岗,正确操作,坚守岗位。
第二条严禁擅离职守或交由他人操作。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和听视信号,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发现异物或大块等,应及时停机处理。
第三条爱护设备,搞好维护保养,经常对设备部件、零件进行检查,密切注意声响、温度、气味的变化,发现异常应停机处理。严禁违章操作,强制运行,要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主动协同其他工种搞好工作,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经常清理设备周围的浮煤、矸石、杂物,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发现问题,当班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准确向当班工长及队内值班领导汇报,非领导同意,不得升井;隐瞒不报,造成生产影响或设备损坏者,将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六条认真填写班后各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