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协助地质组长贯彻执行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规程、细则和上级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
第二条熟悉矿井地质情况,掌握矿井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条件和变化规律,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
第三条参加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采区和延深地质说明书、图纸和地质资料成果的编制。
第四条负责管辖范围地质基本图纸和图件、台帐的编制。
第五条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收集地质资料,做好管辖范围的业务保安和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第六条协助组长推广新技术和先进经验。
第七条做好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