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灭火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机电、机械设备及灭火工程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队长远发展规划、年度生产、更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调整。
第二条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参与队长远和年度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查。
第四条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负责抓好员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工程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培训及检查考核工作,并提出奖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