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运转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本队员工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第二条经常深入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是否按规程和措施施工,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现象。
第三条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制度检查考核,抓好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第五条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汇报。
第六条组织协调全队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遵章守纪,时刻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团结全队人员,充分发挥各副职的作用,积极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队实际,合理调配劳动组织,做到分工明确,班干团结,劳动组织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