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负责矿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先进典型等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发掘、整理、编写典型事迹、典型人物故事并及时进行报道宣传。
第二条配合本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员工素质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第三条负责对内部刊物、电视、网络及宣传橱窗的管理、更新,掌握正确的舆论报道方向,避免不实报道。
第四条负责对稿件(信息)的收集、整理、修改等工作,做好对外的宣传报道。
第五条负责各类资料的搜集、采集和整理工作,便于保存、建档、查阅。
第六条负责对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及其它有保留价值的影像资料的采集和保存,做好重要音像资料的积累和档案的建立。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