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设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的自稳承载能力。根据巷道围岩变形量和变形特性合理选择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形式以及支护参数。设计应优先考虑锚杆支护。在围岩变形量大,岩层松软及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内,可采用锚网、锚网梁、锚网喷等联合支护。
在锚杆支护不能满足巷道支护要求时,应采用锚网、金属支架等联合支护。
2.煤巷锚网支护技术时要坚持科学态度,根据巷道围岩性质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
3.锚网支护设计应积极开展以实测为基础的动态反馈设计法,设计过程包括地质力学评估――初始设计――监测与信息反馈――修改设计四个步骤。
4.在地质力学评估工作没开展前,采用工程类比法,确定待施工巷道可采用锚网支护时,可进行锚网支护初始设计。
工程类比法采用直接类比法,一般把已开掘巷道(采用锚网支护并取得成功)的地质开采条件与待掘巷道进行比较,在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参照选定待开掘工程的锚网支护类型和参数。
5.初始设计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5.1巷道名称、位置、用途以及巷道设计断面;
5.2支护设计的理论计算依据、巷道锚杆支护布置图;
5.3锚杆材质、几何参数(长度、直径)锚杆布置参数(间排距、角度);
5.4锚杆(索)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及确定依据;
5.5锚杆(索)预紧力矩(或预紧力)、锚杆(索)设计锚固力、锚固试验验证结论;
5.6钢带形式、强度、规格;
5.7金属网形式、规格、强度、联网方式、联网长度、压网要求;
5.8施工工艺方法;
5.10验证初始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
5.11基于初始设计基础上的补强加固措施;
5.12预计巷道受采动影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5.13支护材料消耗;
5.14预计的支护成本。
6.锚网支护初始设计作为工作面的支护依据编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经矿总工程师主持审查,完成审批程序后生效。
7.按初始支护设计施工的巷道应及时进行综合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用于验证或修改初始设计。修改后的支护设计作为正式设计补充编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取代初始设计,并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
8.初始支护设计经过验证后可作为正式设计在本巷道和相同条件下的其他巷道中采用,进行工程类比。在正式设计应用过程中,当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须依据工程监测结果和现场实际,以评估继续采用原设计的有效性或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和修改设计。
9.基岩掘进工程
9.1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9.2巷道宽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50 - +200mm为合格,0 - +200mm为优良。
9.3巷道高度偏差:①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 - +100mm为合格,0 - +100为优良;② 无腰线测全高-50 - +200mm为合格,0 - +200mm为优良。
9.4井巷掘进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
9.5设备基础,挂中心线或腰线尺量。允许偏差:长度-25 - +150mm、宽度-25 - +150mm、深度0 - +150mm。
9.6水沟(沟槽),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中心位置-50 - +100mm、宽度-30 - +150mm、深度-30 - +150mm。
10.锚网支护工程
10.1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锚杆预应力标准:帮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顶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120N.m。
10.2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锚杆抗拔力标准:顶锚杆抗拔力为80KN,帮锚杆抗拔力为60KN。
10.3锚杆锚固剂及装药量符合设计要求。
10.4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
10.5冷拔丝网(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mm,网必须紧贴煤壁,严禁空帮或空顶。
10.6金属网的联网必须实现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且采用双排联网,双排联网的连接点应采用三角形布置,连接点与点之间不大于200mm,联网扎丝采用直径不小于1.4mm的铁丝3股连接,或与金属网同等直径的铁丝单股连接,拧接不少于3圈,并使被连接的两网片之间紧固。
10.7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顶部与帮部钢带必须连在一起。
10.8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1.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
11.1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0。
优良: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20。
11.2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小于设计深度95%。
优良:不小于设计深度。
锚索安装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3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
锚索预紧力不小于80KN。
11.4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20KN。
11.5锚索装药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6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
11.7正常施工条件下,锚索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值,工作面顶板较破碎时,锚索必须跟到迎头。
第四章 支护材料管理
1.所有的支护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且符合公司及设计要求。
2.施工单位报月度材料计划时,必须报生产办审核签字,施工单位方可报供应站。
3.严格执行支护材料入井管理规定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支护材料入井验收关。支护材料入井前,必须填写材料入井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生产办业务负责人对照支护设计验收审核后签字,一份备存,另一份施工单位备查并存档。井口把钩工见验收单后方可允许材料入井。确保不会领用非设计型号材料。
4.生产办负责对每批次矿用支护材料入井前在井口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台帐记录,每月对施工单位材料领用量、井下消耗量及支护材料设计使用量,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一次复核,杜绝在支护材料方面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
5.若要发现未经验收入井或不符合标准的支护材料,将对井口把钩工和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