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严格建立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为。
(1)高突矿井和瓦斯涌出区,所有采掘面、排放瓦斯尾巷、利用局部通风 机通风的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 硐室、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及利用全风压通风的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和二氧化碳。
(2)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煤仓和其它有人 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盲巷临时 闭墙、无人工作区和利用全风压通风的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 碳。
(3)所有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 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等。
2 、根据检查瓦斯与二氧化碳次数,每月月未由通风队长负责编制下月符 合本队所有管辖地区的每个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 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巡回检 查图表严格按照检查瓦斯与二氧化碳次数,巡回检查路线,检查时间,检查内 容,汇报程序,检查的时间间隔设计,报通风部部长助理审核。巡回检查图表 对同一地点同一班内检查时间间隔规定;高瓦斯矿井不应超过 2 小时 30 分钟, 低瓦斯矿井不应超过 3 小时 30 分钟,不同班的检查时间间隔规定高瓦斯矿井不 应超过 3 小时 10 分钟,低瓦斯矿井不应超过 4 小时 30 分钟,实际检查时间与 计划图表前后误差不得超过 20 分钟。
3、高突矿井和瓦斯涌出异常区回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瓦检工,一名 跟机员随时检查机组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间的瓦斯浓度;一名为专职瓦检工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煤邦、隅角、机尾、回风、尾巷、混合风流瓦斯与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横贯栅栏、牌板、各转载点喷雾、 进回风全断面喷雾、支架喷雾、机组内外喷雾、监测装置、隔爆设施、尾巷栅 栏等设施,每班至少2次。 高瓦斯矿井和瓦斯涌出异常区的炮采和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 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正付巷同时掘 进的两个掘进头可设一名专职瓦检员,检 查局扇闭锁,局扇循环,入风、工作面风流、盲回风流及其它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横贯栅栏、正付巷全断面喷雾、各转载点喷雾、掘 进机内外喷雾、 监测装置、隔爆等设施,每班至少检查2次。 使用综掘机的工作面还应安排专职跟机瓦检工,要不断检查截割机头和电 动机附近 20 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 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
4、 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地点, 时间、 内容认真检查,同时检查所负责地区的瓦斯情况,达到无超限,无积存。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 在巡回检查图表上。
5、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 2 米长的胶皮 管和检查棍。 检查煤仓瓦斯时,以胶皮管伸入煤仓 2 米为准,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停止附近 20 米内电器设备运转。
6、地区瓦检工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 图表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断电仪显示的数据记在巡回检查图表上,发现问题 及时向调度请示汇报,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7、瓦检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跟机瓦检工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交 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注意的问题,并由接班者在图表上签字交接。 地区瓦检工如当班发现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无计划局扇停风或未处理完瓦斯 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8、通风队、工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 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工长在班后须及时汇总情况,按时填写班报, 向调度汇报。 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检工必须审查图表,签注意见,发现问题,协助 瓦检员处理完问题,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调度站后,才准离开现场。
9、 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图表逐级审查制度, 通风队长每天审查本队全部图表, 通风部领导每月检查各队不少于 20%,总工程师和分管通风安全的副总工程师 每月抽查不少于 200 张。
10、通风部调度站要每日填报“矿井通风调度日报”,经当日值班长审阅后, 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