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矿的防治水工作,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工作,在遇到重大水患时,要组织停产撤人,特制定此制度:
1.设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的防治水人员和日常防治水安全检查人员。
2.必须全面调查、收集和核对相邻矿井老窑位置,开采范围及积水情况,并将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
3.必须制定雨季矿井防治水措施,全面检查和检修排水水泵、水管、闸门等,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掘工作面在发现有重大水患时,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组织马上停产撤人。
5.在预测有重大水患的地点,要预先做好停产撤人准备。发现危险预兆,立即停产撤人。
6.在开采接近老空区或相邻煤矿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壁的情况,发现有水患预兆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做好撤人的准备。
7.必须确保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独立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8.井口和工业广场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必须修筑保护堤坝和其他保护设施。
9.雨季期间必须制定和落实24小时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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