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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安员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27 10:59 来源:煤矿安全网 群安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1总则

  1.1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安全工作群防群治作用,加强和规范群众安全工作,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44.1.2.群安员监督活动是群众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工会参与企业安全健康工作监督管理、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的重要途径,群安员工作接受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

  2群安员的设置和管理

  2.1凡涉及安全健康等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建设单位均要成立群众安全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所在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各基层工会负责人、安监部门有关人员和群安员(群众安全监督员)组成。

  2.2凡涉及安全健康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班组均要设置群安员,群安员工作接受群众安全监督委员会的指导。

  2.3群安员的配置应按照精干高效、必要合理的原则配置,一般实行兼职,原则上每班配置一名,班组人数较多的(15人以上)可配置两名。

  配置一名群安员的班组当群安员休班时,应指定临时群安员代替安全监督工作,配置两名群安员的班组要合理安排其作息时间,尽量不出现群安员缺岗现场。

  2.4群安员应由熟悉作业现场、了解安全情况、工作经验丰富,且责任性强、热心群众工作的职工担任,班(组)长不得兼任群安员。

  2.5群安员由各基层工会聘任,其产生办法既可由所在班组职工直接推选,也可以由班(组)长提名,班组全体职工集体讨论通过确定。

  2.6担任群安员的职工在其工作安排上,要适当考虑便于其开展安全监督和巡回检查工作的需要。

  2.7群安员上岗前应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并实行持证上岗,具体工作由工会和安监部门共同实施。

  3群安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1群安员是兼职的群众安全监督员,是现场保安工作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如下:

  3.1.1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班组人员提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督促其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其按章作业。

  3.1.2经常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劳动保护和群监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群监组织培训。

  3.1.3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制止“三违”行为,按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3.1.4对本班组生产场所、活动区域的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协助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立即撤离危险场所;发现设备事故险情或因工程质量不好,可能危及安全时,有权建议停止作业,直至处理完毕。

  3.1.5参加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权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6监督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3.2群安员在生产现场查出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建议并协助班(组)长组织排查,对“三违”行为立即予以制止;或若情况紧急,且现场一时无条件解决的,应建议班(组)长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及时向单位调度值班室汇报。

  3.3群安员在生产现场查出安全隐患,并非紧急情况,且现场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在报告当班班(组)长的同时,班后及时报告值班队长,值班队长对其分类处理,属队或班组自己解决的要组织职工及时解决,属需要单位配合解决的要及时在单位调度会上汇报,并由调度会协调解决。

  3.4各单位要建立统一的群安员信息反馈卡(或记录本),其主要内容包括日期、班时、地点、事由、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群安员和责任人签名等。

  群安员发现的所有隐患或“三违”行为均必需在班后及时认真填写、记录,并将此作为对群安员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群安员安全信息反馈卡(或记录本)设在各队值班室,员工工作集中的单位也可设在井口接待站,当班安全监督员应每日查看签名;工会负责人每周定期查看签名。

  3.5建立群安员安全信息跟踪制度,即群安员自己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解决的,按程序汇报后,要对其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复查,直至彻底解决。

  3.6各单位要为群安员学习、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开展必要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群安员待遇及考核

  4.1群安员工作实行兼职,为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设列群安员岗位津贴和有效安全信息奖,费用从工资总额中立列支,其中有效安全信息奖从安全奖中列支。

  群安员岗位津贴标准为井下岗位每人每月140元,井下辅助岗位每人每月120元,地面每人每月100元。

  4.2群安员在安全生产中,发现或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在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给予特别奖励,具体标准由群监会根据其表现和贡献提出意见,提交矿安全委员会决定。

  4.3公司及各基层单位要注重群安员推先树优工作,及时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利用安全或工会的年度工作会、表彰会对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群安员进行表彰奖励。

  4.4群安员应作为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各级工会要对其在工作上支持,生活动上关心,政治上培养,政策上倾斜,尽量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4.5各单位要根据群安员职责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制订群安员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具体合理、便于操作,有利于促进工作。

  考核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群安员查隐患、反“三违”的次数、落实情况和效果,信息反馈和记录填写是否及时、规范,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如何等。

  4.6群监会(工会、安监)要每月组织对群安员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其津贴兑现挂钩。

  群安员津贴的发放按其工作总体业绩考核,一般达到基本要求即应全额发放,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取消当班群安员当月津贴;有效安全信息奖励按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考核,原则上所提安全信息必须是被采纳,并对预防事故起到作用或对安全工作有意义的,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基层单位自行制订。

  4.7群安员津贴和有效安全信息奖应由群监会或工会提供考核结果,劳资部门接月统一造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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