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
组 长:金鑫
副组长:陈建强
成 员: 陈新川 刘军 邓建 涂德华 杨贵儒 张宏刚 候纪平 郭亚东 崔治荣 常博 商传新 余政良 马辉 曾照节 周林扣 胥首勋 段建明 秦伟 吴玉海 姜涛 李丽
2.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要履行的职责
2.1要有职业病预治计划
2.2建立健全全矿员工的职业病健康档案。
2.3有人负责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发放《职业病防治法》手册,让广大员工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意识。
2.4每年对接触粉尘工作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病者及时治疗,并调整工作岗位。
2.6加大工作面的粉尘治理,严格按要求安装喷雾设施,降低粉尘浓度。
3.工作场所影响员工健康的环境指标的有关规定
3.1噪声每年监测2次,由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填报噪声监测数据报表,并建档保存,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3.1.1厂界噪声:夜间不大于55dB(A),白天不大于65dB(A);
3.1.2生活区噪声:夜间不大于50dB(A),白天不大于60dB(A);
3.1.3井下各作业场所: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的,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耳塞,并检查耳塞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3.2温度、湿度、风速、粉尘及影响井下环境的气体
井下环境由通风队具体负责监测,温度、湿度、粉尘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风速每旬进行一次检测,O2、CO、CO2每班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