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556-+495轨道下山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电系统、信号联系方式。
第4条 司机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其他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 将工具、备品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第6条 提升机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7条 司机接班后应做必要的检查和准备工作,要求做到: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可靠;声光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后备保护必须投入运行。
3、油箱、轴承润滑油油质清洁,油量适当;制动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液压马达和盘形制动闸不得漏油。
5、各种仪表及显示屏指示应准确。
6、信号系统应正常。
7、操作台、数字及深度指示器显示应正常。
8、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9、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经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三、操作
第8条 油泵启动
油泵的启动顺序是先启动辅助油泵,后启动主油泵。辅助油泵未启动则主油泵不能启动。
操作手柄不在零位(即中间位置)辅助油泵不能启动。
1、辅助油泵启动:
(1)按下操作台上的辅助油泵启动按钮1#(或2#),辅助油泵电机1#(或2#)工作,使操作台上各压力表的数值为:操作压力:3MPa;补油压力:1~1.2 MPa;背压压力:0.8~1 MPa;控制压力:2.5MPa。此时,无过卷、松绳、紧急制动、油压和油温过高等故障时,主油泵电机启动准备就绪。
(2)观察油压表油压,待油压表正常后,应无不正常响声。
2、主油泵启动:
按下操作台上的主油泵启动按钮1#(或2#),主泵电机1#(或2#)工作,完成主泵启动(视负荷的大小可选择启动一台或二台)。同时,液压系统工作准备就绪。
四、运行
第9条 提升机运行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司机根据信号指示,向前(或向后)扳动操作手柄,启动提升机。
2、司机应缓缓推动操作手柄,待制动压力达到5MPa后才能继续推动手柄,此时盘形制动闸打开,压力油推动液压马达带动提升机卷筒缓缓旋转,再缓缓推动操作手柄至低速平稳运行。
3、操作手柄逐渐推到全速位置,卷筒全速旋转。
4、司机操作时要注意速度表和各种压力表的数值,使其在正常值内运行。工作压力的大小与载荷有关,提升载荷大、压力高,反之压力小,额定工作压力为20MPa。如果超过这个数值,就说明载荷过大,如掉道等。大载荷时,司机操作应采用低速,这样就不会使电机超负荷。
5、操作手柄:往前推则下放载荷,往后拉则上提载荷。
第10条 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要求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及时执行时,应通知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第11条 进行特殊运输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提升物料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2m/s;
2、运输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m/s。
3、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第12条 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注意观察轴承温度、电机温升最高不得超过70℃,压力油温不得超过55℃。
2、制动闸要灵活可靠,当全速运行中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即将操作手柄推向零位,脚踏紧急制动器,要求自事故地点车行距离:上行不超过5米;下行不超过10米。
3、观察深度指示器是否灵活准确,按信号指示地点提前减速。
4、注意观察机械各部振动情况和运转声响是否正常。
5、注意观察钢丝绳排列整齐,不反圈、不松动。如果发现反圈和松动现象,要立即停车处理。
6、上行车或下行车行至停车位置时,如无信号要立即停止运转。
7、全速运行中非紧急事故情况下,不可使用脚踏紧急制动器。
8、下行车时,必须送电运行。
9、除停车场外,中途停车,重新开车时,必须特别注意重车下滑现象,如下滑距离偏大,应重新调整比例油缸。
第13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津:
1、司机操作时,手不准离开操作手柄;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时不得接打电话。
2、在工作期间不得离开操作台,不得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异物。
3、禁止提升机在正常运行中踩脚踏紧急制动器。
4、液压站装置有冷却系统时,开车前应先打开循环冷却水。
五、减速
第14条 当提升容器接近减速点时,司机应及时操作手柄缓缓回零位,使提升机平稳停机,不得将手柄一次性搬到零位。
六、停车
第15条 停车时将手柄缓缓推到零位置。
第16条 先停主电机,后停辅助油泵电机。
第17条 切断电源。
第18条 停车后搞好机械和环境卫生。
七、紧急停机
第19条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司机可将操作手柄迅速搬到零位,实现紧急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启动不起来。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使用紧急制动器进行紧急停车:
(1)、工作闸操作失灵。
(2)、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4)、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停车后应立即上报本队值班领导及调度室,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第20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2、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紧急制动器。
3、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不得擅自调整紧急制动器。运行时不得随意转动各种开关按钮。
5、不得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车。
7、检修人员接近或进入转动部件前,应落下保险闸,切断电源,并在操作手柄上挂 “有人工作,禁止动车”的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8、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1)、制动闸在抱闸位置。
(2)、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或控制开关在“停止”位置。
(3)、切断主控回路电源。
9、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
10、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维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