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凡我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3、生产技术部负责全矿顶板管理工作。
二、顶板管理检查领导组织
1、为确保本制度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组 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各分管矿长
成 员:各部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生产技术部负责矿井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地测防治水中心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鉴定工作。
3、生产技术部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矿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通风工区负责无人区巷道的支护、变形等情况的检查汇报。
5、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三、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2、加强雨季期间和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期间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生产技术部要及时督促生产工区制定相关措施,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安全监察部每旬组织1次对井下所有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矿井在停工期间,巡查工作不得停止。
4、地测防治水中心要建立地表塌陷巡查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井下和地面的对应关系,查清地表裂隙、漏风、渗漏水情况,建立台账,为井下顶板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5、生产技术部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责成队组进行处理。
6、各采掘队队长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跟班副队长、安全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工区相关负责人汇报。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7、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器材,包括单体液压支柱、坑木、锚杆、锚索、钢带、垫片、工字钢、金属网等。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锹、镐、大锤、撬棍、千斤顶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础台帐,以备应急救援之用。
8、各种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阳泉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9、对回风巷道支护质量的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部门,由瓦检员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