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封闭的主要运输巷道(包括倾斜巷道),要求在巷道封闭段起点、终点、巷道交岔口悬挂明显的警示牌,标明“封闭巷道,严禁行人”,对于封闭距离较长的巷道每隔300米同样悬挂一块警示牌。
2、实施封闭的运输巷道,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行走、滞留,封闭巷道沿途各信号站信号员,对其所在区段行人严格把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大巷。发现有人行走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调度。对不负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3、凡队组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封闭巷道内施工的人员,所属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身着矿统一制作的反光服。
4、凡是在封闭巷道内作业的人员,施工时,在施工地点前后50米挂红灯、放警戒。施工结束后,到就近停车点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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