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掘进专业变化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8 11:09 来源:煤矿安全网 掘进 专业 变化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为加强掘进生产技术环境变化管理,超前预测变化、有效控制变化及规范变化处置,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方位工作,制订变化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人员变化管理规定

  (一)人员变化培训规定

  1、新应聘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3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人员,由区队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五新教育培训:即对从业人员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法规制度和新典型案例培训教育。

  5、新从业人员执行“师带徒”制度。由工区安排新工人师傅,签订师徒协议,同上同下,不得单独作业,直至实习期满考核合格止。

  (二)定期对全员体检,查出患病不适合上岗人员立即停止其下井作业。班前、班中由值班人员、当班管理人员对本班所有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上岗必备技能情况排查,查出的不适 合上岗人员不准安排下井。

  第二条 时段变化管理规定

  (一)炎热夏季、夏忙秋收季节,提前排查可能疲劳人员,督催其休息好。班前要排查身体不佳、“两头忙”人员,禁止疲劳人员下井作业。

  (二)春节、仲秋节等重要节假日,搞好安全思想教育,认真排查薄弱人员,抓好现场安全管理

  (三)加强中、夜班现场安全管理,区队有“四大员”跟班指挥安全生产。

  第三条 工艺变化管理规定

  生产工艺变化时,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作业。科室、区队工程技术人员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监督、技术指导。

  第四条 工序变化管理规定

  生产工序变化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补充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五条 工具变化管理规定

  (一)新工具使用前,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操作说明书,熟悉工具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二)达不到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工具,严禁使用。

  第六条 环境变化管理规定

  环境变化是指掘进生产的人员、地点、方法、装备工艺、地质等生产技术条件的变化,现对地点、地质变化及单项工程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施工地点变化

  1、新生产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工作面,必须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全员学习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施工。

  2、每班生产前,必须由班长负责对全面顶板、设备等安全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准生产。

  (二)地质变化

  1、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围岩特征、矿压及涌水等发生变化时,必须由当班跟班管理人员、班长及时汇报。

  2、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生产科汇报,生产科要及时向掘进副总工程师汇报。

  3、对于影响安全生产地质变化,必须掘进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会诊,形成会诊纪要,并由区队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安监处负责安全措施现场落实监督,确保地质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或掘进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作业。

  4、安监处负责安全措施现场落实监督,确保地质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对口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会诊、协调,班长负责组织施工,跟班管理 人员负责抓好现场安全质量管理。

  第七条 变化响应管理规定

  为规范变化管理,有效控制变化对生产、安全等影响,避免变化导致损失,制定变化响应管理规定如下:

  变化响应分三个等级,发生了一般性质、由区队自行能够解决的变化问题,为三级响应;发生了性质较大、需要汇报专业领导、本专业科室协助、指导解决的变化问题,为二级响应;发生了性质严重、需要矿井各部门各专业协调配合才能解决的变化问题,为一级响应。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新聘用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按规定需再培训时。

  2、有新入矿人员时,从业人员年度需要再培训时。

  3、全员体检。

  4、加强中、夜班现场安全管理

  5、出现需多个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地质、水文、通防变化时。

  6、单项工程。

  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生产过程中出现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法规制度和新典型案例时。

  2、生产工艺、工序发生变化时。

  3、施工地点发生变化时。

  4、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时,仅本专业就能够解决的。

  5、本专业能够解决的应急工作。

  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有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3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人员时。

  2、区队有新分配人员、应落实“师带徒”制度时。

  3、有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上岗人员时。

  4、炎热夏季、夏忙秋收季节,春节、仲秋节等重要节假日,出现疲劳、精力不足人员时。

  5、工具出现变化时。

  6、出现生产技术条件变化,本区队能自行解决。

  第八条 其它管理规定

  (一)各专业科室每月对地质、水文、通风、运输、设备、人员等变化超前分析预测,影响安全生产的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区队建立变化管理台账,登记变化通知(或汇报)、内容、处理意见等。

  第9节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抓好掘进专业规范管理,为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打下良好 的 基础 ,特制定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综掘锚网索巷道

  1、切割成型

  (1)严格按巷道切割图施工,切割时先扫底进刀,然后开机窝割煤,开机窝时应将切割头伸到最长位置,将铲板落到最低位置,每次进刀深度不得大于0.5m,水平切割完毕后,切割头自上而下按给定中线慢速切割两帮,任何地点巷道净宽、净高均不得小于设计值,超宽、超高值不大于质量标准规定。

  (2)巷道切割做到 顶板平整(沿顶掘进除外),肩窝圆滑,两帮垂直,无底茬,每循环进尺截割前后一致,无明显台阶、错茬。

  (3)巷道必须严格沿煤层底板施工(过断层除外)杜绝丢底煤。在确保不丢底煤前提下,过断层或煤层赋存条件影响而出现局部凹凸区域时,施工通过后要及时进行调整处理,以保证底板平整及掘进生产期间皮带机、转载机正常运行。

  2、锚网支护

  (1) 打锚杆眼时应使用与锚杆直径相配套的钻头打眼。安装锚杆时,必须轻轻将锚固剂送入眼底,然后再旋转搅拌,帮部锚杆必须使用放大器加压,确保初锚力达到规定要求。

  (2)锚杆间排距符合规程要求,拉线施工,纵横方向均成一条线,偏差不超过±100㎜。 巷道顶板锚杆外露长度为10~50mm。

  (3) 锚杆角度要垂直岩面(不得小于75°),锚杆盘要贴实岩面,不得歪斜, 锚网必须铺平有一定的涨紧力,相邻锚网下边缘要保证平齐、不上卷,上下错茬不超过50㎜,不得有撒网现象。

  (4)网子绑扎联扣间距100mm, 扎结点的扎丝采用双股14#铁丝,铁丝头不准露出网的外平面,并且抿到方向应一致。

  (5)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到迎头距离不得超限,前探梁接顶必须严实有效。前探梁吊环必须上满丝并外露1-2丝,严禁用于吊挂前探梁吊环的锚杆外露丝超长。

  (6) 顶板使用锚索梁时,锚索间距误差为±100mm,梁的一端必须对齐,锚梁与巷道走向垂直,不出现斜交现象。 锚索外露长度 150~250mm mm,对失效的锚索必须及时补打,超长的必须及时剪掉。

  (7)具体验收标准:巷道宽度:锚网梯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 0~100mm。巷道高度:①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 0~100mm。②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 -50~200mm。

  第二条 炮掘锚网(喷)巷道

  1、打眼:

  (1) 每班必须画出光爆轮廓线,并定出周边眼及二圈眼位置,炮眼要定在巷道轮廓线上,现场有定眼专用工具 。

  (2)每班必须打出上部交班炮眼(半圆拱巷道以拱基线为准,矩形巷道顶眼下1m范围内必须施工交班眼),交班眼方向必须平行,眼底在同一断面上,接班后再施工下部炮眼。

  (3)炮眼布置必须达到光爆技术要求:a、炮眼平直,间距符合规程要求,最小抵抗线不得大于规程要求;b、周边眼距不得大于300mm,二圈眼距不得大于500mm,底板眼的眼距不得大于500mm,掏槽眼距不得大于1200mm。

  (4)积极推行中深孔爆破,一般情况下眼深不少于1.8m,循环进度不得小于两排(特殊情况除外)。

  2、光爆成型:

  (1)采取正向装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和雷管的聚能穴均指向眼底, 装药量必须符合规程或措施要求,严禁超量装药,使用水泡泥和成品炮泥,封泥长度不少于600mm。

  (2)采取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爆破,爆破后严禁留有硬底、拖脚,罩檐子, 确保墙直拱圆,严禁出现明显超挖和欠挖现象 。

  (3)每班必须验收残眼,硬岩光爆眼痕率不应低于80%,中硬岩光爆眼痕率不应低于50%。

  3、锚网支护:

  (1) 打锚杆眼时应使用与锚杆直径相配套的钻头打眼。安装锚杆时,必须轻轻将锚固剂送入眼底,然后再旋转搅拌,帮部锚杆必须使用放大器加压,确保初锚力达到规定要求。

  (2)锚杆规格、间排距符合规程要求, 锚杆、托盘方向一致, 纵横方向均成一条线,偏差不超过±100㎜。 锚杆角度不得小于75°,外露丝长度为10~50mm。

  (3)钢筋网 及锚杆托盘必须贴实岩面,锚杆紧固有效,不得有松动现象, 钢筋网铺设至巷道底板,下边缘要保证平齐,上下错茬不超过50㎜。

  ( 4 )钢筋网采用无扎丝联接,要使用专用工具,接茬联接不少于一圈,最后钢筋头要朝顶或帮并拧紧(不得留大鼻子),拧的方向及弧度要一致,每一网格均要联接,钢筋网齐边朝向迎头方向。

  ( 5 )具体验收标准:巷道宽度:锚网喷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0~100mm。巷道高度:①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 0~100mm;②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50~100 mm。

  4、喷浆

  (1)喷浆机应使用新型喷浆机,配备自动上料机及电动除尘风机,喷浆机放置在耙装机后5-15米处人行道侧,安全间隙符合规程规定,平巷使用的喷浆机可根据现场放置在道轨两侧,斜巷放置喷浆机要加一组地锚。

  (2)电动除尘风机吸尘口距离喷浆机不大于5米,吸尘口正对进料口,吸尘口及出风口应配备弹簧风筒,以便于吸尘效果更好,出水口应连接水管将水引入水沟。

  (3) 喷浆巷道成巷必须采取拉线喷浆(具体要求为:拱基线至拱顶为3条线、每帮各2条线,拉线必须前后端固定,固定端距中线距离一致,拉线的一端应用倒正丝拉紧),确保墙直拱圆,不得有赤脚、穿裙、马腿现象,实现拉线、吊线验收,确保帮部凹凸不大于50mm , 喷浆表面平整度、厚度符合质量标准 。

  (4)喷浆前,应将迎头5米范围内的矸石出净,严禁存积矸,并将两帮清理到实底,挖出墙部基础100mm,严禁喷浆无基础,喷浆后用铁锨对墙基底板拍平,回弹料必须及时回收使用,接回弹料帆布必须对底板全断面铺设。

  (5)喷浆前应对风筒、管线进行保护,喷浆完成后必须将喷浆管和进风管拆除,盘好 码放到指定位置,喷浆机必须随时清理干净,机体内及下部严禁积料。

  (6)所有喷浆巷道中、腰线必须标志到耙装机机身处,腰线用红白漆粉刷,上刷白色,下刷红色,粉刷线宽各为10mm,并设立百米标志牌,上面标明巷道标高。

  5、混凝土水沟

  (1)必须加工正规壳子板(推广使用铁模板),壳子板长度3米、宽度与水沟深度一致,壳子板必须替换使用,替换下的铁壳子板表面必须擦油养护。并根据水沟宽度必须加工标准壳子板铁撑子,确保水沟施工的直线性。

  (2)水沟施工达到平、直,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每节模板铺设不得错茬,其上沿与道板上面平。混凝土水沟杜绝蜂窝麻面现象,底板必须进行浆底。

  (3)水沟需要铺设盖板时,水沟沿敷设角铁,盖板上面平齐,不活动,平巷50米施工一个过路水沟,水沟宽度为200×200mm,必须设置铁盖板,盖板上平面保持与巷道底板平。

  6、混凝土台阶

  巷道坡度大于12°应砌筑台阶,台阶严格按设计位置及尺寸浇灌, 中线至台阶内沿、腰线至台阶上平面、台阶的长度、宽度、高度均达到零误差, 浇灌标准外口保持平直(靠近帮,内口可不直,但要平),采用 30×30mm的 角铁包边, 角铁与角铁之间必须平面焊接,台阶框统一刷浅红漆 。

  第三条 架棚巷道

  1、巷道要求

  (1)巷道施工做到顶平、帮齐,尤其是两帮底脚必须做到不穿裙,不失脚。

  (2)巷道底板必须保证卫生良好无任何杂物,巷道底板平整,无浮煤、无淤泥、无积水、无台阶现象,沿途杜绝浮矸、浮煤现象。

  2、架棚支护

  (1)腰帮接顶:

  a、顶帮枇子必须均匀布置,一般要求为顶部6块、帮部4块,腰帮接顶时枇子露出工字钢的长度两端一致;

  b、接顶时,工字钢梁上靠近两端的枇子距离梁端头距离不得大于200mm;腰帮时,帮部最上部枇子距离工字钢梁不得大于200mm;

  c、腰帮接顶枇子必须达到直顺、错落有秩、交叉前行,枇子上面与巷道坡度一致,要求呈线布置。

  d、木楔方向必须与枇子保持一致,不得出现重楔,第一棚及最后一棚必须设置防倒装置,木楔大头一律朝外。

  (2)撑杆布置必须成线,牢固有力,无松动、加刹现象。要求所有架棚巷道必须标志撑杆线,撑杆线采用白漆在棚腿上绘制,宽度为15mm,撑杆上面与撑杆线上面一致。

  (3)当顶帮煤岩体破碎时,应在枇子上(外)部,铺设塑钢网。

  (4)立柱斜度≤1°,棚梁一般为水平应≤40mm;棚梁与棚腿必须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明暗不齐,倾斜巷道每增加5°支架迎山角增加1°。

  (5)棚距误差应≤50 mm;棚梁扭矩应≤50 mm;相邻棚腿间扎角误差一般≤1°。

  (6)棚腿必须栽在实底上,若无实底必须采取措施。

  (7)岔门必须架设双抬棚,需要架设对棚时,棚梁、棚腿必须高底一致、不得出现缝隙。

  (8)炮掘迎头10米范围内棚必须采用锁棚器进行连锁,以防放炮倒棚。

  3、具体验收标准:巷道高度:架棚巷道棚梁两端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 0~100mm。巷道高度: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30~50mm。

  第10节 新安煤业公司巷道维修制度

  第一条 安全规定

  1、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3、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通风的检查,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4、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5、对加棚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

  7、更换棚架时,新的棚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棚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8、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9、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畅通,由外向里施工。

  第二条 操作规定

  (一)锚喷巷道的维修

  1、拱顶、两帮小面积脱皮,可以采用补喷的办法。

  2、拱顶、两帮脱皮面积超过2平方米,脱深0.3-0.5米时,可以采用补打加长锚杆挂网联合补喷的办法。

  3、大面积冒落,连续失修巷道长度超过5米,冒落高度超过0.5 米、锚杆松脱的,可以采用拱型支架或其他联合支护的方式。

  4、塑性变形大、位移量大、原来喷层脱落但未冒顶的,可以采用锚喷网加拱型支架联合支护的方法。

  (二)架棚巷道的维修

  1、架棚巷道维修一般有换1条腿、2条腿、棚梁和全部更换几种施工。

  2、换1条腿时:

  (1)先在邻近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支撑原来的棚梁。

  (2)在顶梁上接顶木,刹满刹牢,以防止顶梁滑动。

  (3)小心的处理大块的浮石、浮煤。

  (4)开挖巷道帮(如果未变形,可以不进行此项工作)。

  (5)挖柱窝,更换新的棚腿。

  (6)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7)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3、换2条腿时:

  (1)先在两帮的原来的棚腿邻近处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顶梁。

  (2)其余方法与更换1条腿时的操作一样,但要先换1条腿后,再换另外1条腿。

  (3)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4)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4、换顶梁时:

  (1)原来的支架棚腿未动、未损坏的,可以不更换棚腿。

  (2)用锚杆锁棚腿或撑杆加固棚腿。

  (3)用木枇贯穿于两架完好的顶梁之上,挡住上部浮石。

  (4)更换顶梁,保证做到接茬处接触严密,不得“喝风亮牙”。

  (5)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6)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杆。

  5、换全部支架时:

  (1)加固临近的完好的支架,留好退路。

  (2)如果维修棚梁上部冒落较高,浮石较大,应在施工地点设置小型木垛,并进行瓦斯检查。

  (3)然后按照换棚腿、换顶梁的方法,逐项操作。

  6、换金属支架时,要防止金属撞击产生火花。

  (三)较大冒顶巷道的维修

  1、观察分析顶板、瓦斯等情况,经现场会诊后,制定修复方案,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措施

  2、在冒落区周边打临时支柱,将冒落处边缘的顶板支护牢固。

  3、逐步向冒落区推进,清理冒落矸石(煤),确保后路畅通。

  4、依次由一端架设工字钢棚,棚以上未接顶的地方要用木垛接顶。

  5、施工过程中,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施工。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