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对矿主提升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压风系统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机电运输科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区长、书记、技术员每旬至少检查一次;技术员认真审查提升机保护及钢丝绳的检查维护、试验记录并签字。
第二条 机电专业各级干部要按照规定上岗,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检查记录”,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上岗时发现的问题,指定有关人员处理问题的意见和时间,要求有关人员处理后也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名,下次上岗复查上次上岗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三条 各级干部上岗都必须认真细致,不能走过场,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及时处理。
第四条 对上述规定的检查人员,因公出差、开会、病事假等原因不能正常检查的要安排其他人 员进行检查,对于漏检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上岗检查内容:
1. 操作人员对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持证上岗。
2. 检查各种保护是否齐全可靠,包机制落实情况,设备检修维护是否按规定执行。
3. 检查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及防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4.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5. 检查设备运行及现场隐患,采取措施,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