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煤矿采煤队质量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协助队长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矿上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队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协助队长建立健全本队各项规章制度,使本队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4、负责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验收,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做好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工作,对不合格的工程、设备、安全设施等要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生产,及时向队长提出有利于提升质量标准化的合理化建议。
5、新工作面投产前,协助技术员组织好员工学习回采作业规程及每天的技术学习,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6、认真贯彻初次放顶、结束回采、过断层、过老巷(空)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现场指挥工作。
7、熟悉并认真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种灾害事故时的职责和对策。
8、带头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组织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