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便携式仪器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09 09:2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便携式 仪器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1、检测仪器配备数量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并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及时修改核定报告

2、各类便携式报警仪由通风队负责发放、调试和充电。各类便携式报警仪必须每七天调试校正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工作。若不按期调校的,一台对责任人罚款50元;调校不认真导致报警仪超差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台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记录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做记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3、通风科将定期对仪器调试进行现场抽查,发现人为改变精度或零点的,发现一台给予责任人100元/台次的罚款。

4、仪器发放室必须保证所发放的仪器完好准确,使用时间在八小时以上。

5、便携式报警仪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交回仪器发放室,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便携式报警仪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仪器,不得丢失、损坏,丢失仪器的按仪器原价进行赔偿,仪器损坏的按原价的50%进行罚款。

6、便携式仪器在回收后必须对仪器的完好程度作出判断,仪器损坏的要当面告知使用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作为罚款依据。回收后将仪器表面清洁干净,并及时充电,充电方法及充电时间必须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因充电不及时或充电时间达不到要求,导致电量不足不能正常使用,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7、仪器发放室每班对所发放的仪器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报通风调度。

8、仪器必须定期送检(修),若送检不及时或不送检,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