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科内部管理,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为**煤矿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认真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三条
讲究办事效率,不得拖延时间;对安排处理的工作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
第四条
衣着干净利索,推广使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处处体现技术人员的精神面貌。
第五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休假制度按照煤矿管理制度执行,休假前必须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第六条
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活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不准喝酒,严禁酒后入井。
第七条
有关人员按时参加调度会。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一次罚款50元,并逐次累计。
第八条
注意处理好外围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发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侵扰、伤害当地群众的利益。
第九条
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不断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情况,并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科室负责人及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不符合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工程项目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每月入井不得少于12次,少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并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由于失职造成质量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坚决制止一切违章作业,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同时要保证自身安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的问题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技术科所有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