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第二条 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形成书面材料并附有专家名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由经理签署后印发、公布。
第五条 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当 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第六条 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 宣教培训计划,涉及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作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预案演练,各生产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