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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14 11: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杂散电流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3. 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4.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5.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7.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

  8.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9.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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