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巷道顶帮支护不完好、控顶距离超过规定、风量不足、瓦斯超限等。
2.掘进机的闭锁装置和保护装置不完好。 启动时未发出警号,掘进时警戒范围内有人。 掘进机前进后退时,未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缆线吊挂不妥当。 停机或检修时,截割头未按规定落地;在截割臂或铲板下方检修时,未按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掘进机检修或迎头有人作业时,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误送电、误操作。 7.临时支护不可靠或使用不当。
8.在掘进机上作业时,站位或操作不当。 掘进机在切割时,人员站在综掘机上及周围作业。 使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掘进机操作人员。 上岗条件 第2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掘进机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能熟练、准确地操作机器,并能进行一般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 安全规定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使用掘进机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剖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5.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6.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截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必须坚持使用掘进机上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开机时必须开冷却喷雾,当油温升到40℃以上时,应停机检查升温的原因;当油温升到70℃以上时,应停止运行,通知维修工全面检查液压系统和冷却系统,找出升温原因,彻底处理。 割煤时,必须进行喷雾洒水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