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者必须熟悉,《一般安全技术须知》、《机械使用安全规定》
等有关规定。
(二)锉刀、刮刀都必须装有牢固的木柄,木柄应套有金属环,其木柄不得替换使用。
(三)锤把必须安装牢固,锤头楔紧,锤柄不得有疤节、蛀孔、裂纹,锤关的打击面不得粘油,使用前必须检查。
(四)打击时,打击方向不得正对站人,挥锤前要前后查看,锤子不得有卷边、裂纹、缺角等现象。
(五)工作台必须安置金属网。
(六)锉过的工件表面不要用手摸,锉下的铁屑不得用嘴吹。铲削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不准正对他人铲削。
(七)使用手锯、虎钳、螺丝刀、刮刀、丝锥、板牙时,不宜用力过猛,夹紧工件时,搬手和虎钳搬把不准套上套管加力或用力敲打。
(八)在机器上拆装零件时,其它连接部分必须上紧或脱离,以避免产生滑动。拆装大型零件时,底部应垫板。
(九)拆卸零件时,不得直接敲击工作面,应垫以木板或铜棒。
(十)检修大型设备应事先提出安全措施,交有关领导批准主可施工。
(十一)检修完毕试车前必须经周密检查盘车试验无异常后,方可通知电工接通电源,装好安全罩,人员处于安全地带方可开车。
(十二)使用电钻要先检查,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划线场地必须保持整洁,并应有足够的照明,划线盘不用时,应将划尖向下。
(十四)使用千斤顶工作时,千斤顶必须安全可靠,各点松紧要均匀,
较大的工件下面应垫好,上面应有绳索或倒链保护,中断工作时,架起的工件要加以保护。
(十五)较高精高的工具,如划线盘、高度游标尺等,必须装有座垫并应放入盒内保存。
(十六)高空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在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不准单独一个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