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机电副总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责,协助机电矿长做好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管理工作。
职责范围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机电运输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制定机电运输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4.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协助机电副矿长保障矿井运输、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运输设备、供电系统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6.落实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
7.制定矿井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审批各类机电、运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等。
8.落实机电运输设备、材料的安全检测检验工作;落实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9.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10.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汛期前负责开展1次井下排水泵房联合试运转。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1.制定并实施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2.开展电气防爆、供用电安全、斜巷运输等专项检查。
13.参与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4.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按照规定要求跟班带班作业,履行跟班带班职责。
16.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负责制定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落实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8.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9.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20.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汇报机电运输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监督落实监管监察部门关于机电运输专业监察指令,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3.监督落实事故调查关于机电运输专业防范措施。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