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专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职工培训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领导职工培训全面工作。 负责各种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并负责业务范围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审核、下发、落实、检查等。 负责组织制定审核职工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总结。 负责落实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课程表(教师、教室)的定位。 负责培训教材订购计划的上报并协调组织发放。 负责三项岗位人员证件复核、办换证工作,坚持依法培训,依法持证上岗制度。对外出培训人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督查管理。 负责征求培训学员对教学管理、授课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人员反映,及时给予解决。 负责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内部分工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