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定、修订(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审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研究制定并贯彻执行机电运输设备的各种检修计划,组织落实设备年度性能试验、大修工作。
4.参加有关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做好机电运输、辅助运输专业的技术业务指导。
5.参与制定矿有关机电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三、督促、检查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负责监督检查单位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及规程、措施的编制和贯彻落实情况。
8.参与矿井组织的机电运输安全检查。
9.负责矿井主运系统、辅助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抽风系统、排水系统、压风系统、全矿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参与课题攻关,组织、参与科研技术实施
10.负责组织机电运输专业重点课题攻关,参与矿井机电运输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创新。
11.负责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做法、经验及施工工艺。
13.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相关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14.参与机电运输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工作,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