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机电科科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编制、修订(编)本部门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对“三违”人员帮扶教育。
4.组织本部门各岗位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
5.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并督促本部门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
7.参与制定矿有关机电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8.负责管理主井运输、辅助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等安全保护;负责矿主通风机、压风机、水泵排水的安全运行。
9.负责落实对本部门纳入检测检验范围内的机电设备、材料进行检测检验;负责本部门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完好。
10.负责淘汰本部门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技术、材料及工艺。
11.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以及机电专业安全风险辨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落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事项。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3.参加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负责本部门执行规程、规范、标准及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4.组织对本部门存在的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及整改落实。
15.参加主副井运输、电气防爆等专项检查,落实本部门雨季、冬季“三防”工作;落实本部门岗位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和按章操作。
16.组织参与编制月度材料计划,并组织落实,确保供应。
17.组织推广本部门应用先进的机电安全管理经验和适用技术、装备、工艺、材料,推进本部门机电方面的科技进步,提高机电装备水平。
18.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并组织整改本部门存在隐患。
19.组织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负责机电专业安全风险检查分析。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20.组织开展本部门查处并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1.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23.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