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长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各项地质测量与防治水的技术法规和政策。
一、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编制、修订(编)本部门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审查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修订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3.参与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协助开展全矿水灾事故等预防教育培训。
4.参与制定矿防治水中长期(不少于5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等。
5.编制并参与审查矿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6.参与矿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调研论证;组织编制水体下安全煤(岩)柱开采设计、回收井筒保护煤柱开采设计。
7.参与审查矿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水情水害预报;组织编制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煤矿防隔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防治水年度“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8.参与审查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报告、完善矿井重大安全管控清单、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措施审查及职业病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等。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参与煤矿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参与指挥1次煤矿安全事故(瓦斯爆炸、煤矿火灾、煤矿突水事故、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参与组织矿区冬季和雨季“三防”检查工作。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3.参与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确定矿井开采方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节约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质量和煤炭资源回采率。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负责煤矿水灾事故应急救援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6.积极参与事故的抢险救援和灾害处理,配合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意见。
17.贯彻落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