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测量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编制测量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制定测量人员培训计划和制度,检查指导部门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4.参与重大贯通测量方案的编制、审查、总结及测量技术安全工作。
6.负责贯通、开掘、放线变更、停掘停采、过断层、过空间距离小于巷高或巷宽四倍的相邻巷道及沿空硐室等重点测量工作的排查及安全隐患通知工作。
7.参与制定、修订(编)矿井技术管理体系、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四、组织或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8.参与矿组织的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煤矿火灾、煤矿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排查事故隐患
9.测量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并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列出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清单。
10.参与制定测量专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根据采掘头面的现场条件变化,定期分析工作面生产条件,并提出建议。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1.参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的现场调研及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的会审及复审工作,提出编制及审查意见,并对联系单、作业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2.参与制定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