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支架工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参加岗位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6.排查工作范围内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所、部门值班人员及当班队长汇报。
四、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与控制工作,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
7.参与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运输系统等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五、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8.参与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六、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正规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前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安全确认。
10.更换液压管路时必须在无压状态下进行。
11.负责移架前对支架各零部件、高压管接头、油缸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异常后方可作业。
12.在移架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七、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3.对支架的各部位,特别是阀组和胶管要精心爱护,不准任意敲砸、拆卸,注意保护支柱镀铬层表面,防止各种情况下损伤。
14.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自己的安全自保负责,与员工实行安全联保互保责任制。
八、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5.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6.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