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综掘副队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熟知并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参与矿井瓦斯、水害、火灾、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危险源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5.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6.负责落实和处理本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7.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监督。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8.服从管理,指导、配合、协作,做好自主保安、互保和联保,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三人联岗”制度。
9.协调本班的生产组织,负责与其他队组的协作与沟通,保证本班安全生产,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10.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理,并向队长、部值班及矿调度汇报。
11.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把当班的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时传达给下一个带班队长。
12.监督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处理安全隐患,并贯彻落实。
13.监督检查生产现场安全和工程质量及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严格执行班队长下井跟带班制度,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对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落实,当班不能落实的及时汇报队长。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5.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6.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7.定期参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9.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