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 机运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令、法令、规定,严格落实“三大规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 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主运系统和地面运输、筛分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对职工进行检查监督,完成本单位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工作。
-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违章作业。
- 对上级机电、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意见、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传达和落实。
- 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 全员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做到“三懂”“四会”,严格按本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作业,井下操作由班长、跟班副队长做好现场监督管理。
- 加大设备管理力度,每天安排专人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搞好文明生产,每天由班长、跟班副队长做好巡查监督管理。
- 认真搞好所管辖区域内的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使用和维修,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维护好分管范围内机械电气设备,保证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每天由班长、跟班副队长做好巡查监督管理。
- 负责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 积极参加各类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按“五定”原则及时回复整改的问题,由队长监督进行闭环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 每月认真完成各业务分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各类报表,指派主管副队长监督管理。
- 积极参加月度安全例会、机电例会,布置并检查业务分工的完成情况。
- 定期组织矿井供用电、井下电气安全、供排水、大型固定设备管理等各项工作的管理状况,由副队长全程监督管理,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 认真搞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 必须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 认真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 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发生。
-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分析,实现安全生产。
- 对涉及高风险作业项目必须如实上报,并编制相应安全管控技术措施,审核通过后,认真贯彻执行,并由跟班副队长做好现场盯防,保证安全施工。
- 建立各种机电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各类系统图纸更新、填写内页资料,由区队长负责监督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 掌握分管范围内机电设备的技术规范及性能,掌握所有变配电设备性能和线路参数及高低压电气设备三大保护运行情况。
- 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爱护矿井安全设施。要随时观察工作地点安全情况,工作中掌握好自身安全,杜绝“三违”现象和三违行为发生,做好自保、互保,每天由跟班副队长现场监督管理。
- 全面运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由区队长组织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内部分工落实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