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班长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当班班组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是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分配用工,杜绝违章指挥,杜绝带头违章作业。 开工前认真检查现场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消除环境隐患,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工具、材料、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做到安全作业、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向职工执行安全交底,严格按安全生产的要求作业,监督制止本班职工违章作业,对不具备安全施工的任务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提出合理意见。 对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操作的指导与检查,开好班前会,总结上班工作情况,当班安全注意事项,使职工明确任务,熟知安全重点。 坚持现场盯班制度,与职工同上同下,做好完成任务后的收尾清场质量验收等管理工作,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和班组职工沟通,建立和谐的人员关系,推进“五型”班组建设,增强班组的凝聚力,工作的战斗力,安全的保障力。 根据当班职工的工作情况,合理分配工分,做到公平合理,有奖有罚。 组织职工做好隐患排查,配合业务职能部门月度巡检,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上报,形成闭环管理,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负主要责任。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组织职工搞好工作范围内的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和评分办法》内部分工落实相关标准要求并负有监管职责。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