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负责销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销售科科长做好原煤、矸石发放,商品煤计划,车辆管理工作,在科长的领导下,对销售煤质安全管理及措施制定和落实负责。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加制定、修订(编)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2.参加制定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培训。
3.参加岗位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4.组织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组织制定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5.参与本部门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参与组织1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7.负责督促本部门冬季“四防”和雨季“三防”检查落实工作。
8.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各类检查,并做好落实兑现工作。
9.参与本部门以及销售安全风险辨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0.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值班职责。
11.组织人员对本部门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组织并参加各类生产事故的分析,深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对各类存在隐患问题做出认真判断,向上级领导汇报,安排并落实领导安排的各项安全事项及工作。
13.负责做好定期的生产调度总结分析工作,找出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落实。
14.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的操作管理,确保及时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提供建设性意见。
15.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认真总结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
16.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7.负责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事项。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8.认真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19.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21.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六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