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科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
考核科技术员是考核科技术、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依法依规,经考核合格。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1.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负责协助、配合主任抓好定额、考核和结算等技术管理工作。
2.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法规、法令及技术政策,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知识、业务技术、职业卫生的培训和教育。
3.积极探索适用与本企业经营管理的新理念、新模式。
4.组织编制、修订考核结算办法、劳动定编定员和劳动定额及本单位员工岗位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等文件。
5.甄别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及时进行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6.经常深入工作现场,了解工作实际,掌握现场第一手工作资料,并充分运用到市场化结算和劳动定额执行。深入现场时,要确保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杜绝野蛮作业和违章指挥。
7.从技术角度分析考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和持续改进的方向,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考核科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10.煤矿发生事故,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考核科副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1.对责任范围内的市场化结算和劳动定额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12.对分管范围内各类资料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3.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