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
综采队技术员是综采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综采队的技术管理工作。综采队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区队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1.全面负责工区的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综采队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3.编制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4.定期复查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综采队员工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与职业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如实记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情况。
6.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7.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进行报批、传达、贯彻、实施。
8.对综采队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职业危害,要落实整改。及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10.协助队长组织好本区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亮点精品工程创建活动。
11.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区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
12.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的建立和定期维护记录。
13.负责本区队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与利用;负责限制、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1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5.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7.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
二、责任追究
1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综采队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的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19.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综采队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20.未及时组织进行综采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21.综采队技术员对采煤区队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22.生产的过程中因技术原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综采队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3.在编制的采煤工作面有关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综采队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4.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综采队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综采队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6.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不能够及时进行技术指导的,综采队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7.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本人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综采队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8.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