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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0-27 11:19 来源:煤矿安全网 钳工 职业病危害 责任制 麦地 煤矿

  钳工负责本矿产品的加工,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本工种的加工工艺,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性能,按章作业,保质保量地完成厂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1.熟悉掌握本岗位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防治方法,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矿的相关政策。

  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详细检查各零部件设备和各项安全运转情况,做到日检和勤检,确保安全使用。

  4.按规定佩带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对处于职业病危害区域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令佩带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5.个体防护达到更换条件或使用期限要及时更换。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7.积极参加安全与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8.增强自保、互保意识,确保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

  9.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

  10.狠反“三违”,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现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11.负责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整改。

  二、责任追究

  12.本范围内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钳工通报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3.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的,铣床工应负直接责任。

  14.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厂财产受到损失的,钳工负直接责任。

  15.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个人及他人人身造成伤害的,钳工负主要责任。

  16.未参加厂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的,钳工负主要责任。

  17.对身边的违规操作不制止,发现隐患不采取必要措施的,钳工负连带责任。

  18.对于上述直接责任、主要责任、连带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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