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 B2 及以上驾驶证件,并经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神东煤炭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
(三)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入井前必须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靴、矿灯、自救器等)和携带氧气、甲烷、一氧化碳便携仪及定位卡。
(四)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各项性能,入井前必须对所驾车辆按照点检要求进行自检,严禁不完好车辆入井。
(五)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所驾车型的应急处置方案、矿井辅助运输路线、避灾路线、CO 传感器安设点。二、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变速箱油和液位是否正常。
2.检查进气软管有无破损、松脱现象。
3.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手动换向阀是否漏油(液)。
4.检查后钢板是否有断裂,各连接部位螺栓螺母是否有松脱或断裂现象。
5.检查轮胎的磨损量是否超标,胎压是否正常(正常胎压前后轮2.5bar)。
6.检查车辆上下车踏板是否可靠、车厢内座椅是否固定牢固、安全带是否完好。
7.检查发电机皮带是否完好,液压胶管、缆线有无破损。
8.检查发动机表面是否整洁干净,废气处理箱是否干净、防爆栅栏(尤其是排气防爆栅栏)是否堵塞。
9.检查座椅、安全带、各开关按钮、门锁、仪表、后视镜、照明信号灯、倒车影像、倒车语音装置、定位及通信系统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10.检查灭火器(含自动灭火装置)、三角架、阻车器是否完好齐全。
11.检查各焊接部位是否有开焊、断裂现象,着重检查方向机支架连接部位、上下摆臂、前桥转向节臂、横直拉杆配合间隙是否达标。
12.检查车辆驾驶室与车厢间隔板防撞墙的软包及车厢内尖锐棱角的软包情况。
13.检查车厢内乘员扶手杆是否齐全牢固。
14.检查各电气元件、装置是否完好。
15.检查车辆其它各部位有无异常情况。
(二)启动
驾驶员在检查车辆完好并检查周围无人员后,进入驾驶
室关好车门,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启动操作。
1.启动车辆时,将换挡手柄置于空档位置,打开钥匙开关,等待车辆保护系统自检完毕后,轻踩油门踏板,旋转钥匙开关进行启动。
2.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启动间隔时间为2分钟, 若连续三次启动失败,应排查故障原因。
(三)行车前的检查
1.检查油管、水管、波纹管是否有渗漏现象。
2.检查发动机油压表是否报警,若报警应停机检查故障原因。
3.检查灯光、喇叭、倒车语音报警装置、倒车影像、雨刷、玻璃升降是否完好。
4.柴油机起动后怠速预热2~3分钟,机油压力0.2MPa~
0.6MPa;前、后制动压力 8.6MPa~10.3MPa;方可行驶。
5.检查乘车人员是否系好安全带,车门是否关闭。
6.检查车厢内是否存在人货混装现象。
7.检查车辆各类保护系统是否正常,尾气是否达标。
(四)车辆行驶及停车
1.车辆起步:将液压操作手柄至于中位并闭锁,起步前释放停车制动阀,鸣笛三次并打转向灯,然后将换档手柄置入I档或倒档,缓慢踩踏油门,车辆起步行驶。
2.车辆制动:为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起步后应试踩制动
踏板和试拉手制动手柄,检查制动效能是否良好,行驶中制动时应缓慢踩下制动踏板。
3.临时停车:
(1)临时停车须在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条件下,尽量选择方便人员疏散、滞留的地点,停放点为巷道宽敞、顶板支护良好、底板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片帮、不易发生碰撞的位置。
(2)临时停车时,打开停车方向转向灯,车辆靠边或驶入停车硐室,松开油门踏板,踩下离合踏板,将换挡手柄推入空档位置,然后踩下制动踏板,车辆停稳后,拉起驻车制动手柄,开启警示灯。如驾驶员离开驾驶室,需关闭钥匙开关,使发动机熄火,拔出钥匙,将换挡手柄推入I档位置,打开警示灯,车轮前后放阻车器并在车辆前后30米设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
(3)车辆严禁在 CO 传感器上风侧规定范围内停放或会
车。
4.紧急停车:
(1)紧急停车时,打开停车方向转向灯,车辆靠边或驶入停车硐室,松开油门踏板,踩下离合踏板,将变速杆推入空档位置,然后踩下制动踏板,车辆停稳后,拉起驻车制动手柄,关闭钥匙开关,使发动机熄火,下坡道停车换挡手柄推入倒档位置,上坡道停车变速杆推入I档位置,拔出钥
匙,打开警示灯,安放阻车器并在车辆前后 30 米设警示牌
(三角架或锥桶)。
(2)在脚制动失效无法停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手制动器辅助制动,并尽量将车辆驶向紧急避险道或采取其它紧急避险措施。
5.运行过程:
(1)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仪表指示等是否正常。柴油机水温应保持在80℃~98℃的范围内。
(2)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各部工作状况,若发现异响,应及时检查和排除。
(3)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应保持在时速25km/h 以内,严禁超速行驶。
(4)坡道行车时严禁换挡,下坡须I档行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档滑行,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5)在连续坡道缓冲平台,应将车辆速度降为零,重新提速行驶。
(6)需倒车时,应待车辆完全停止后,打开倒车语音并确认周围环境安全后,以缓慢速度倒车。
(7)使用脚踏板制动时,应使用点刹的方法,不允许长时间将脚踏在制动踏板上,以防止制动摩擦片过热。
(8)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200mm 时,车辆不许
涉水通过。
(五)收车操作
1.收车时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指定位置处,关闭电源开关,拉起手制动阀,安放阻车器。
2.收车后,驾驶员须绕车一周,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润滑油缺少等现象,并锁好车门。
3.收车后及时清洗排气栅栏和废气处理箱。
4.车辆收车后,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的点检,做好记录表的填写以及故障填写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严禁故障车辆带病运行。
(二)严禁超员、超速、人货混装运行。
(三)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四)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五)使用脚踏制动时,不允许长时间使用半离合制动,以防止制动摩擦片过热。
(六)车辆运行时,严禁司乘人员身躯各个部位及随身
工具露出驾驶室外侧。
(七)车辆在未停稳时,严禁人员解开安全带及上下车。
(八)车辆必须按照风量核定准入数量驶入,严禁超数量集中作业,交接班时人车优先进入。
(九)人员乘车时,要将个人携带工具放入工具箱,实
行统一可靠存放,防止紧急制动时工具伤人。
(十)严禁在补水箱缺水情况下作业。
(十一)车辆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车辆运行过程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十二)严禁I档以上起步,避免冲击载荷造成零件损坏和柴油机熄火;车辆在前进档和倒档间切换时,必须待车完全停稳后再进行切换。
(十三)车辆在运行期间,危险标识的位置前不允许有人员活动。
(十四)车辆行驶中严禁油门踏板和制动踏板同时踩动。
(十五)车辆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 5 秒,否则会影响
启动马达的使用寿命。每次启动失败后,应间隔2分钟再启动,三次启动失败,应查找原因。
(十六)车辆在经过湿滑路段时,应减速慢行。
(十七)车辆严禁甩保护运行。
(十八)停车后必须关闭照明灯、转向灯、倒车灯、钥匙开关,防止造成亏电。
(十九)严禁停车不熄火。
(二十)货箱所载物料,对于重量较大,重心较高的物体,要捆绑牢固,严禁重心偏离载运,杜绝急刹车,转弯必须减速慢行。
(二十一)货箱所载物料,尖锐物件严禁指向驾驶室。
(二十二)严禁拉运易燃、易爆、易辐射物品及压力容
器。
(二十三)严禁发动机水箱高温情况下开盖。
(二十四)严禁车辆未熄火加油、加水。
(二十五)每周吹一次空滤滤芯、每季度清洗一次进气栅栏。
(二十六)冬季车辆必须停放在环境温度符合车辆要求的地方,否则应将车辆的水放尽,并尽量采取保温措施,防止管路及水箱损坏。 四、车辆应急处理
驾驶人员须熟练掌握《神东煤炭集团辅助运输车辆应急手册》。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驾驶员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一)脚制动失灵: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根据路况和
车速控制好方向。
1.下坡发生刹车失灵时,立即锁止手制动停车,如手制动不能停车,将档位依次从高速档切换到低速档使车辆减速。不能利用车辆本身的机构控制车速或找不到合适的物体降低车速时, 驾驶员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驶入避险硐或利用车体一侧等钢性部位。尽量向无电缆、水管一侧煤壁或岩壁靠拢,以摩擦、碰撞来增加阻力,达到强行停车脱 险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
2.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低速挡,保持足够的动力,待车辆行驶到坡顶平稳路段时,利用手制动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挡位,拉紧手制动,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煤壁、岩壁或安全一面,打开信号灯、鸣喇叭、晃矿灯等手段提示引起后方车辆的注意。
(二)方向失灵: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点刹脚制动同时缓拉手制动,使车辆停止。在采取上述措施同时,还应对巷道内行驶的其它车辆及行人发出警告信号,如打开信号灯、鸣喇叭、晃矿灯等手段提示避让。在车辆停止后,前后30 米摆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三)车辆爆胎:驾驶员应沉着冷静,双手紧握方向盘,
控制好车辆方向,严禁猛打方向,点刹脚制动,使车辆缓慢停下。打开矿灯查看周围环境后,尽量将车辆缓慢移动到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在前后 30米摆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照明灯熄灭:驾驶员应沉着冷静,双手紧握方向盘,控制好车辆方向,立即停车。打开矿灯查看周围环境后,尽量将车辆缓慢移动到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遇湿滑路段侧滑:
1.如因车辆速度过快导致侧滑,缓慢抬起加速踏板,按
侧滑时车身摆动的方向轻打方向,调正车身,避免继续侧滑。如因转向引起侧滑,严禁使用行车制动、乱打方向。
2.如因制动原因造成侧滑,应立即停止制动,同时向侧滑一侧调整方向(后轮侧滑时),摆正车身,避免继续侧滑。调整方向时不能过急或持续时间过长,以避免车辆向反方向滑动。
(六)发动机“飞车”:立刻关闭断气、断油阀将发动机熄火,拉起驻车手柄。车辆强制熄火后,驾驶员不得随意再次启动车辆,应上好阻车器设好警示牌,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车队值班室,在原地等待救援。
(七)突发故障熄火:驾驶员必须沉着冷静,握紧方向盘,尽量将车辆滑行到巷道边侧,点刹行车制动,使车辆缓慢停下,车辆停稳后锁止手制动,打开警示灯(便携式警示灯),安放阻车器,排查故障原因,确认没有安全问题后方可二次启动车辆。仍无法排除故障时,应设置警示牌,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八)漏水、漏油、异响:尽量将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点,安放阻车器,在车辆前后及撒漏油污路段前后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并汇报调度清理路面油污及维修车辆。
(九)超核定数量进入巷道:立即靠边停车并熄火,等待其他车辆驶出满足准入数量后,方可启动车辆运行。
(十)突发着火:立即停车熄火断电,佩戴自救器,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适的方式灭火,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立即弃车撤离并汇报调度室救援。
(十一)车辆碰撞:当车辆出现碰撞类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熄火,必要时砸碎玻璃进行人员撤离。如车辆还能移动则要使车辆靠边停放,避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或是造成二次事故发生。如无法将车辆靠边停放或是驶入调车硐室,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前后30米设置警示牌并对来往车辆晃灯示意。及时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类型(车辆故障或是运输事故),是否有人员伤亡、故障原因的初步判断等相关信息,等待救援。
(十二)误入深水处:如判断或实测可以通过,档位选入低挡,稳定油门匀速通过积水路段。如车辆在水中熄火, 切不可重新启动车辆,人员立即撤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汇报救援。
(十三)误入低氧区:随身仪器发出报警时,驾驶员应立即驾驶车辆驶离低氧区,在动力不足时应熄火,人员优先撤出汇报。在入口处设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锥桶),提醒后方车辆、人员禁止进入,及时向调度室报告。
(十四)误入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区域:随身仪器报警有害气体超标,车辆保护未自动断电时,应立即熄火撤人汇报;保护自动断电后,严禁二次启动,立即撤出人员。